公共维修资金在使用后应该分摊到小区每个业主的手中,为了体现公平原则,不同建筑面积(或使用面积)的业主所应分摊的数额是不同的,那么应该怎样确定分摊的比例或原则呢?
北京房地产专业律师提示:公共维修费用应当遵循“谁受益谁负担”的原则,按下列规定分摊:(一)维修和更新、改造费用只涉及到商品房屋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的,由所涉及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比例分摊;(二)维修和更新、改造费用只涉及到已售公有住房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的,先使用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交存的维修资金,按照已售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;(三)维修和更新、改造费用涉及到商品房屋与已售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的,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,再按照本条第(一)项、第(二)项的规定分摊。





